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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中医药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条件

2019-11-05 17:55:50    点击:710次

丹东市中医药学校是经省教育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其前身为丹东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校创建于1985年1月,现隶属于丹东市教育局。学校是丹东市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医学类普通中专,肩负着为丹东地区培养基层医护人才的重任。

学校努力打造品牌专业,确定护理为长线专业、中药为特色专业,在丹东市教育局的专业评估中,护理和中药专业被评为市级重点专业,学校用重点专业的建设辐射和带动其他专业的发展,高级护理专业(3+2五年制大专班)、护理、中药、药剂等多个专业的建设齐头并进,已各具规模。护理、药剂通过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专业设置论证,学生毕业后可参加执业护师、执业药师、职业康复技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学校择优推荐到市区医院、乡镇卫生院、药厂、诊所等单位就业。

近年来,学校广开门路,上挂下联,多层次多渠道办学,先后与中国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医学院、大连医科大学、辽宁医药职业学院、辽东学院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联合开办本科\大专层次的临床医学、护理、中医、药学、康复医学等专业,学生中专毕业后可考入上述院校继续学习深造,也可出国或就业。

丹东市中医药学校招生计划

丹东市中医药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条件

1、招生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宜专业要求,身高160cm或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学籍

1、明显肢体残疾,身体大面积纹身、暴露部位纹身的学生

2、视力、听力、嗅觉、语言表述,有障碍者。

3、严重心理疾患、精神疾患学生。

4、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刑事处罚,正在执行期内不予注册。

5、道德品质恶劣,多次被他校开除、劝退等学籍处分者。

6、因身体原因或疾患不适宜在医学院校就读者。

7、国家明令禁止不适于在学校就读的传染病疾患者。

学生入学后都要统一进行体检,入学后经查实有以上原因之一的,或者因其他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以及学习、生活不能自理的学生,经学校查实后做劝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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