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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旅游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条件

2019-10-17 14:18:58    点击:599次

沈阳市旅游学校是沈阳市教育局直属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辽宁省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校。学校始建于1986年,现位于沈阳CBD金廊北端,与世界文化遗产清昭陵——北陵公园景区相临,占地面积5.2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近3000人。

学校现已形成以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为龙头,以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西餐烹饪、学前教育专业为骨干,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航空服务、电子商务等专业为特色的专业建设体系。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为“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学前教育及烹饪专业均为省级示范专业。

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级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辽宁省绿色学校、辽宁省环境友好学校、辽宁省科研兴校百强校、沈阳市对外开放窗口学校、沈阳市优秀校企合作示范学校、沈阳市教育系统财务工作先进集体、沈阳市教科文卫工会“先进职工之家”、沈阳市德育工作示范基地等40余项荣誉称号。

沈阳市旅游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学制招生计划合作院校
旅游服务与管理
380
导游服务380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340
学前教育3160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360
西餐烹饪360
航空服务330
电子商务32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20
休闲体育管理与服务340

旅游服务与管理(对接高职“旅游管理”)3+240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对接高职“酒店管理”)3+240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对接高职“烹调工艺与营养”)3+240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航空服务(对接高职“空中乘务”)3+240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对接高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230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商务(对接高职“电子商务”)3+220辽宁职业学院

招生对象: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助学政策

1、凡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及城市特困(低保户、五保户、低保边缘户)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2、凡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可获得2000元/年、两年共计4000元的助学金。

3、城市户籍学生学费为2400元/年,住宿费为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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