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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条件

2019-10-17 16:30:15    点击:679次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成立于1958年,是一所隶属于沈阳市教育局的公办学校。学校目前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98号,校舍占地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拥有功能完备的建筑群。学校正在建设新校区,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22号,占地227亩,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待建成后,学校将整体搬入新校区。

学校坚持突出“师范性”,着眼“职业性”,建设立足学前教育、涵盖文化艺术类、辐射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的专业群,现开设的专业有五年制专科的学前教育(与鞍山师范学院联合办学,前三年在本校就读,后两年进入鞍山师范学院高职院就读);三年制的学前教育、商品画制作与经营、舞蹈表演、音乐等专业。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特色鲜明,学生升学就业前景广阔。特别是走过了十几年的、较大规模的五年制专科办学历程。近几年来,学校秉承“阳光、自然、诚信、博爱”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五大领域教育、坚持艺术特色教育,突出实践教学,富于人文精神,大力办有情怀的暖教育,培养新时代高水平的学前教育人才,努力建设美丽幼师、幸福幼师。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学制招生计划合作院校
学前教育-升学班380
学前教育-就业班390
学前教育(内地西藏中职班)380
音乐320
商品画制作与经营320

学前教育3+2410
列鞍山师范学院

招生对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读五年一贯制大专专业须参加当年中考。

收费标准

1、住宿费:200~400元/年。

2、学费:学前教育1800元/年,音乐3600元/年,商品画制作与经营3600元/年。

3、收费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市物价局规定,前三年学费3600元∕年,住宿费200~400元∕年,按学年收缴。后两年由鞍山师范学院按收费标准缴费。

助学政策

1、国家免学费:我校在籍的农村户籍(含县镇非农户口)学生,可享受免交三年学费政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比例免学费。

2、国家助学金:我校在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低保证、低保边缘证、五保证、孤儿证、烈士子女证和残疾证,且学生本人为共享人),均可享受助学金政策。每生每年可获得2000元,共计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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