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坐落于美丽的灵渠之畔,位于兴安县兴安镇教育路136号,创建于1958年,1959年秋开始面向桂北的兴安、全州、灵川、灌阳四县招生。1962年因国家经济困难而停办。1971年恢复办学,198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桂政发(1982)128号文件],兴安师范列入广西定点中等师范学校,校名为“桂林地区兴安师范学校”,实行“地、县共管,以地为主”的管理体制,直属于桂林地区教育局。
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下设政秘科、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培训科、招就办、团委七大职能科室,设有语文、数学、英语、教育综合、音乐、美术、体育、教务、政教、后勤、高中综合共11个教研组。学校设立党总支部,下设4个党支部,现在职离退休党员66人。
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具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及教育教学实施设备、投资1100多万的兴安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实训基地),校园占地面积5.3357万平方米,建筑土地面积4.0557万平方米。学校以开设学前教育专业为主,与广西师院、广西电大等大专院校联合举办专、本科函授为辅,现有幼师、高中共29个教学班,1200多名学生,函授班300多人,兴安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实训基地)学生300多人。
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86名,高级职称教师27名,占全校教职工的31.3%,中级职称教师33人,占全校教职工的41.8%,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达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