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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要求、学校招生对象

09-29 16:12 1626次

每个学校在招生期间都有招生要求以及招生对象,学生只有符合该校的招生要求及相应招生范围才能报读该学校。下面是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要求以及招生对象;仅供大家选校参考。

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要求

1、学生品行端正、身体无缺陷,无较大伤疤。

2、遵纪守法、热爱劳动、文明礼貌、朴实诚信;

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对象

1、应、往届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历者;

学校简介: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隶属于长春市教育局,始建于1963年。1980年由原长春市第71中学改制而成,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是长春地区唯一一所公办医药卫生类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学校现址位于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的“长春职教园区”内,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十分优美。学校教学设施完备先进,建设有省内一流的医药卫生类专业实训基地和信息技术类专业实训基地。学校教学管理严格,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11人,在校生3000余名。

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要求、学校招生对象

学校实行“校系两级”管理,目前开设医药卫生类和信息技术类两大类十一个专业,其中护理专业2004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示范专业,是吉林省唯一国家级示范专业;护理、计算机平面设计、康复技术、口腔修复工艺、通信运营服务等五个专业是省级示范专业;护理、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口腔修复工艺、通信运营服务、计算机应用、康复技术等七个专业是市级示范专业。

以上就是学来帮中职网的老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要求,如果有关于中职学校的相关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老师。

声明: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查看更多详细信息可去学校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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